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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

发布日期:2021-05-20 点击:次 供稿: 编辑:xcb 责编: 来源:

    据悉,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5月20日,吕梁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全文如下:

全校各单位:

近日,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,国内安徽省合肥市、六安市和辽宁省营口市等多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,警示我们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。为有效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现将近期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实行外出请假报备

1.全校师生员工省内出行按现有请假制度执行。

2.处级干部离开学校驻地按领导干部请假制度执行。

3.跨省出行:教职工需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,在人事处备案;学生由各系党总支书记批准后,在学生工作部(处)备案;物业、餐饮有关人员在后勤处备案。实习实践、学科竞赛、学习考察等有组织跨省出行活动,按程序审批后,教职工须在人事处备案,学生须在学生工作部(处)备案。

4.师生员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,凡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的,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,并按学校防控流程报告。

5.全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到中高风险地区。如确需,要 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,并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同时返

回后按属地卫生疾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。

5.师生员工外出期间,旅居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,要第一时间向本单位、本部门负责人如实报告行程,并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教职工返回学校驻地,自觉在家隔离,主动配合落实属地防控要求;学生返校后,要严格按防控流程、第一时间去校医院实施隔离。

6.境外教师回国返校前,要第一时间向人事处报告,严格落实居家隔离、核酸检测等属地防控要求。未经允许私自返校的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
二、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

1.提醒师生员工牢记自己是身体健康第一责任人,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,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风险等级。

2.师生员工持续坚持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个人卫生的防疫“三件套”。严格落实防护口罩还要继续戴、双手 还要经常洗、社交距离还要留、窗户还要尽量开、咳嗽喷嚏 还要遮的防护“五还要”。

3.持续加强校园大门管控和餐厅、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杀工作。

4.学生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,按防控流程,各系安排专人陪同,第一时间到校医院登记,学校安排车辆送定点医院诊治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各系、各部门尽快统计4 月 30 日以来离校跨省出行、 且还未返校的所属人员,包括实习实训、学科竞赛等集体出行人员。5 月 20 日下午 6 点前,学生统计数据报学生工作部(处),职工统计数据报人事处。

   2.各系、各部门通知所属师生,5 月 20 日起继续登录 “企业微信”,每天下午 4 点前准确填报个人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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